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、范围,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新修订的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2)》标准。
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2)》是以新的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为基础制定的,兼顾部门管理需要和可操作性,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《文化统计框架—2009》相衔接。在修订中,延续了原有的分类方法,调整了类别结构。
新的文化产业分类,共分了10大类,50个中类,120个小类和29个延伸层。工艺美术产业从过去的外围层分类中,提升为第七大类“工艺美术品的生产”。该类又分了三个中类:工艺美术品的制造,园林、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,工艺美术品的销售。这一新的分类,确立了工艺美术在文化产业当中的地位,给工艺美术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,进一步推动工艺美术大发展大繁荣。